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中建筑港集團有限公司在“遠洋萬和云璟”項目建設中,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被青島市城市管理局處以二千元罰款。
主要違法事實為2022年5月5日,青島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中建筑港集團有限公司在青島市市北區敦化路以北、鎮江北路以東、西吳路以南、西吳三路以西“遠洋萬和云璟”項目建設中,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項目施工用水于2022年4月18日正式開通并使用,截至目前共用水約132噸。
行政處罰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第五十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圖片來源 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