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濟城執高新綜處字2022第00047號,山東省建設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違反了《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依據有關規定,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 1.5 萬元。
據案號(2022)魯01執891號,山東省建設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085000元 ,執行法院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是2022-05-12 。
資料顯示,山東省建設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5.04.02,注冊地位于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14380-1號,法定代表人為王彥宏。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建設工程設計;建設工程監理;房地產開發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