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蘇州市吳江區盛澤鎮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綜罰字﹝2022﹞203016HB號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對吳江嘉權紡織整理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柒萬捌仟元行政處罰。
信用中國(江蘇蘇州)載明:2022年03月25日,蘇州市吳江區盛澤鎮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綜罰字﹝2022﹞202012HB號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對吳江嘉權紡織整理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叁萬元行政處罰。
吳江嘉權紡織整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蔡劍彪,注冊地址:吳江區盛澤鎮大謝村29、30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