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了解到,青島創科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驗線確認書擅自開工被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15000元。
處罰依據:《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三條,建設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驗線確認書擅自開工或者繼續施工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