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為“(濰)城罰決字〔2022〕第1-013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8月16日,山東景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施工現場作業管理規定,未保持駛離施工現場的施工車輛清潔,造成濰坊市濰城區富強路(東風西街—福壽西街)路面污染,污染路面共計150平方米。被下達《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后,當事人進行了整改,但仍有15平方米整改不徹底。
依據《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七)項,濰坊市城市管理局對其罰款0.2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