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中審(深圳)認證有限公司因未及時處置暫停期滿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被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9.5萬元。
案件名稱:中審(深圳)認證有限公司涉嫌未及時處置認證證書案
決定文書名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文書號:粵市監深辦罰〔2022〕4號
違法依據:中審(深圳)認證有限公司未及時處置暫停期滿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六條及《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
違法事實:中審(深圳)認證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為北京中社研信息科學研究院頒發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49819IP01199ROS),并于2020年11月25日暫停該證書,暫停期滿日期為2021年5月24日;2019年12月12日為河南途之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頒發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49819IP01397ROS),2020年12月12日暫停該證書,暫停期滿日期為2021年6月12日;2019年12月23日為河南康辰機電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頒發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編號:49819IP01526ROS),2020年12月23日暫停該證書,暫停期滿日期為2021年6月23日。上述3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到期后,中審(深圳)認證有限公司作了暫停處置,6個月暫停期滿后未作任何處置。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四)項。
處罰內容:罰款:9.5(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04-06
執法主體名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