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企業認定
一、政策依據
濟南市經信委《關于培育支持市級中小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的修訂意見》(濟經信中小企業字〔2016〕9號)
二、認定標準
1、“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
(1)企業獲得國家專利局授權的實用、發明專利技術每年達到3件,近三年累計達到10件(其中發明專利達到3(含)件以上)或獲得軟件著作權20件以上、且已在產品中應用。
(2)研發中心在企業為獨立或單設,具有研發設施、設備儀器和人才,研發成果已通過省級以上科技部門鑒定、并轉化為生產。
(3)申報的企業必須是按國家劃型標準界定為中小型企業的公司法人企業,且未被其他部門認定或命名為省級以上技術中心。
(4)第三項命名條件必須具備,達到前兩項條件中的一項即可具備申報資格。
2、“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
“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是指能明顯改善現有產品的外觀、性能、質量、壽命、節能、環保、安全等指標,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在技術或工藝控制等方面具有專有技術和技術秘密的企業。
三、申報材料
按申報條件進行陳述性申報。
1、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創新企業)申請表(見附件)。
2、企業基本情況。
3、企業專有技術或工藝名稱、技術特點或工藝特色介紹。
4、研發中心運行情況。
5、相關證書、文件復印件。包括專利證書、認證證書、技術鑒定證書、產品獲獎證書等。
6、其他能表明已達到命名條件的有關報表或證件資料等。
7、“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參照以上內容組織申報材料。
四、申報程序
申請 “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企業的中小企業,須向各縣區經信局、高新區科經局提出申請,并由其按照命名條件進行初審(蓋經信主管部門公章),上報市中小辦。由市中小辦委托第三方進行評審,根據第三方評審意見,市經信委研究確定,并下發文件公布。
五、申報時間:
以濟南市經信委網站公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企業認定
一、政策依據
山東省中小企業局《關于培育支持中小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的意見》(魯中小企辦字[2011]3號)
山東省中小企業局《關于組織推薦省級第十三批 “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第十一批“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的通知》(魯中小企局函[2017]59號)
二、認定標準
1、“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
(1)產品在生產、制造、加工、質量把關和降低消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具有專有、獨特的技術。其專有技術表現為產品在同類同型號產品市場上的占有率位居全省前三位或全國前五位,批量賣價最高、質量最好、壽命最長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認定為專有技術。
(2)企業獲得國家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技術2項(含)以上,擁有1項發明專利以上且主持或參與制訂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專利技術已在產品中應用。
(3)生產技術是省內同行業內獨有、獨創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轉化為生產的技術;包括引進后消化吸收的技術。
(4)研發中心在企業為獨立或單設,具有固定的研發設施、設備儀器、研發投入和人才隊伍。
(5)申報的企業必須是按國家劃型標準界定為中小微型企業的公司法人企業且在我省登記注冊。
(6)申報企業須同時具備第四、第五條申報條件和前3項申報條件中一項。
2、“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
“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是指能明顯改善現有產品的外觀、性能、質量、壽命、節能、環保、安全等指標,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在技術或工藝控制等方面具有專有技術和技術秘密的企業。
三、申報程序
由濟南市經信委向山東省中小企業局推薦上報
推薦上報的“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企業,必須是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
四、申報時間:
以山東省中小企業局、濟南市經信委網站公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財政獎勵
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魯發{2017}21號,2017年9月5日):
加大對行業領軍和高成長性企業激勵力度,對新認定的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企業,各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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