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信用典型單位在招標、采購和生產經營、售后服務等環節發揮信用帶動作用,經德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近日,德州市信用協會組織會員單位開展“正向”信用信息歸集整理和上報工作,以充分發揮協會的服務職能和引領作用,全面提高各會員單位在全省公共信用綜合評價中的等級。
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信用評價主要包括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行業信用評價和市場信用評價等方面。其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是全省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依據和基礎,由省發展改革委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整合國家、省有關部門和各市歸集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根據統一指標體系作出的評價結論。
根據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進一步將信用主體細分為A+、A、B、C、C-、D、D-七個信用等級。誠信守法類信用主體包括A+級、A級;輕微失信類信用主體為B級;一般失信類信用主體包括C級、C-級;嚴重失信類信用主體包括D級、D-級。據了解,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以10月31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的時點數據為基準。
德州市信用協會此次歸集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單位獲得市(廳)級以上表彰或獎勵情況、單位主要負責人獲得市(廳)級以上表彰或獎勵情況、單位慈善捐贈等履行社會責任情況。據了解,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賦予每個信用主體1000分基本分值,在此基礎上,設置減分項指標13個、加分項指標7個。加分項指標包括政府部門公布的聯合激勵對象(守信紅名單)、國家綜合信用評價等級較高單位、統計稅務等部門開展的通用行業評價等級較高單位、環保海關等部門開展的單一行業評價等級較高單位、單位獲得市級以上表彰或獎勵情況、單位主要負責人獲得市級以上表彰或獎勵情況、單位慈善捐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