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網站4月25日發布的兩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4月25日連收兩張環境違法罰單,罰金合計44.4萬元。
文號“石環罰【2022】鹿泉-21號”和“石環罰【2022】鹿泉-2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2022年3月16日對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存在兩項環境違法行為,一是該公司屠宰車間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部分血水未經收集處理,通過露天水溝排放至廠區院內污水處理站西側一未采取防滲措施的土坑內,坑內積存大量血水;二是副產加工車間松香鍋生產過程中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配備污染防治設施。
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和《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河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規則(水類)序號55、(大氣類)序號21的規定,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分別對該公司處以罰款38萬元和6.4萬元,罰金合計44.4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4月25日。
公開資料顯示,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冊資本為2200萬元,注冊地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530室,法定代表人為喬存學。經營范圍包括屠宰加工食品冷貯工業用冰生產銷售、預包裝食品等,具有8處分支機構。通過股權穿透發現,河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70%股份。